类别:B类
眉林函〔2025〕54号
签发人:郑常利
薛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中草药种植的建议》(第44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林业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建议精准分析了营头镇依托秦岭生态资源的中草药种植优势(如“太白山乌药汤”非遗文化、“太爷海牌茶叶”绿色认证),提出的项目、资金、技术扶持建议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经我局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林业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支持,纳入县级林业规划,打造特色种植示范区
落实情况:我局在林业产业规划中重点布局,已经将沿山四镇纳入《十五五眉县林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核心区,优先支持太白山南麓海拔600~1500米地带发展乌药、葛根、秦岭黄芪、药王茶,重楼、“太白七药”、桃儿七、太白贝母等道地品种,2025年计划新增标准化种植基地3000亩以上。
二、资金扶持,整合多元渠道,强化政策倾斜
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专项补贴,对连片种植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含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按每亩500元发放种植补贴,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认证的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23—2024年仅林下中药材种植,支持补贴相关企业、种植户70万元。2025年已申请林业中药材补贴类项目总金额达到270万元。二是金融支持创新:协助相关企业注册“信易贷”融资平台,对营头镇经济主体提供贷款支持,优先覆盖种植、加工设备采购需求。
三、技术支撑:联动科研机构,构建服务体系
落实情况:一是技术推广,通过林业站在沿山镇建立“中药材技术服务队”,每年开展病虫害防治普查,防治。二是推广“林药复合”生态模式,通过县级宣传鼓励群众发展林下经济。三是保障品质,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药材成分检测(葛根素、乌药内酯等指标),确保药效对标野生品质;四是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对本地特有品种药材如:“太爷海牌茶叶”等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推动品牌溢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三产融合,规划营头镇“药茶文旅走廊”,串联乌药种植园、茶叶基地、开发研学康养路线。二是风险防控机制:推行中药材种植政策性保险,覆盖自然灾害与市场波动风险。
眉县林业局
202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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