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眉市监管函〔2025〕6号
签发人:王小龙
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提案》(第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建立全覆盖的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将小市场主体纳入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档案和食品监管信用档案,对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将重点人员纳入整体社会信用体系,将制假人员申请列入失信人名单;同时,在全社会范围内打造“诚信教育”大众文化。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抽检,2024年以来开展农产品抽检380批次,其他食品抽检250批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抽样场所涵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计划的学校,共抽检84批次;肉类产品专项抽检,对夏季夜市肉类产品及生鲜肉进行抽检,共抽检44批次;“你点我检”活动4次,抽检46批次。对抽检不合格9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倒查处置。
二是狠抓生产环节。对全县51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更新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整改风险隐患12处。 同时,加强小作坊信用信息管理,记录并依法公开小作坊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狠抓食品流通。对全县2331户食品流通领域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全面采集供货商、经销商以及食品质量管理有关信息,发现问题立即溯源查处。共检查各类门店1300余家,整改问题40余处。
四是狠抓餐饮服务。聚焦网络餐饮、夜市食品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严查使用过期食材、“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00余户、食品小摊贩210家,责令整改54户。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纳入餐饮单位867户,实现全县规模较大餐饮单位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全覆盖。
五是营造食品安全浓厚社会氛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科技之春”等宣传教育活动5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监督,今年累计处理12315等投诉举报1206件,罚没19.6万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建议二: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回复:一是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使用过期食品再次生产加工食品,通过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地区食品供货商、食品经营店、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对象,以食品进货渠道、仓库贮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临期食品管控等为重点检查内容,打击过期食品与正常食品混合销售、捆绑销售及向农村市场转移销售的行为,让过期食品无处遁形。今年以来开展专项整治共计7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6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58户,发现经销过期食品经营户25户,下架过期食品数量79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立案处罚4起,治理效果明显。
二是持续引导企业开展风险防控,督促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加大对过期食品的排查力度。倒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确保不进、不存、不销过期食品,对过期食品处置要下架,登记造册,严防严控使用过期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行为。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制作醒目的标签,明确标识食品的保质期,严防出现过期食品。超市设置的临期食品促销专柜,必须安排专门人员每日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不得销售、使用过期食品。促销和赠送的临期食品以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确说明食品过期的时间,禁止赠送过期食品。
三是规范过期食品处置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对经销商调换、厂家回收的临期、过期食品的做好相关记录,自行销毁的保存相关证据。我局对查封扣押的过期食品采取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予以销毁。
建议三:加快过期食品集中销毁的基础设施建设。
回复:目前大中型超市和食品经营门店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是通过供货商予以回收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做好退货信息记录。如果已过保质期的食品是通过自行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做好销毁信息记录。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因食品经营者多为老人同时食品消费量小,周转慢,会有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发生,但数量不大。目前我局正与县住建局积极联系沟通关于食品集中销毁的基础设施建设事宜。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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