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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6-12 09:30:00

类别:A类

眉市监管函〔2025〕10号

签发人:王小龙

李程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职业打假人投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提案》(第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针对提案中提出的职业打假人投诉治理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司法、商务等部门专题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法律适用,明确监管边界

我局将严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核心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等规定,进一步细化消费者身份认定标准。对“以营利为目的、批量购买商品并恶意索赔”的行为,依法排除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避免法律被滥用。同时,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涉嫌敲诈勒索、恶意投诉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执法合力。

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1.严格执行“三张清单”。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陕西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对企业因标签瑕疵、宣传用语不规范等轻微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采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措施,以教育整改代替行政处罚,减少企业负担。

2.推行“柔性执法”。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等方式,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定期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帮助企业提升合规意识,从源头减少法律风险。

三、提升执法能力,筑牢监管防线

1.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培训,重点学习职业打假人投诉应对策略,提升执法人员对恶意投诉的识别能力和处置水平。

2. 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流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内部监督,防止因执法不规范被职业打假人利用。畅通企业反馈渠道,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持续关注职业打假人投诉新动向,推动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一是探索建立职业打假人“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投诉者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推动出台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职业打假行为界定标准;三是搭建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预警等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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