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眉县营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扩大宣传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5月11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22307
电子邮箱:ytzf0012@163.com
联系电话:0917-5790012
四、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规划成果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五、本次公示内容为规划草案,规划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建言献策!
附件:眉县营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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