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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发布时间: 2025-04-03 09:35:00

2024年,县商信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坚持不懈落实《眉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眉县大气污染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等工作任务,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中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坚持环保底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局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减排。一是加强工业节能节水培训。先后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培训8次。3月份参加《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培训会;4月份参加线上全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大会;5月份组织陕西建华铝业有限公司、陕西斯坦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夫山泉陕西太白山饮料有限公司、陕西保利华英包装有限公司、陕西秦塬纺织有限公司5户企业10人次参加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线上培训;5月13日—19日的全国节能宣传周、5月15日第12个全国低碳日,围绕“绿色转型,节能攻坚”、“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主题,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7月份组织昌隆、金联、长达、华远、秦塬5户纺织企业参加省工信厅在西安举办的2024年国家节能监察工作培训会;10月份组织三义高科等8户企业参加市工信局举办的2024年工业节能降碳及绿色制造政策培训会;11月份组织鑫众智联、太酒等10 户企业参加市工信局举办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及节水技术装备宣传培训会;12月份组织鑫龙汽车、保利华英、炬星海工贸等企业参加2024年陕西工业节能环保设备更新技术服务供需对接会。通过上述开展的培训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各镇街、园区及辖区所属企业的节水意识和绿色低碳环保政策水平。二是开展重点能耗企业摸排。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进行了摸底,掌握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实际用能节能情况,指导企业节约用能,倡导节约循环利用;督促30户企业填写碳达峰实施方案调研表,了解企业能源消费的基本结构,为合理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奠定基础;通过调研上报了保利华英、天篷肥业、华纶纺织、帛宇纺织4户企业绿色项目融资需求情况,为企业绿色发展提升动能。三是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制造业绿色转型,帛宇纺织、农夫山泉(红河谷)2户企业成功入选省级绿色工厂名单,帛宇纺织、保利华英和农夫山泉(红河谷)3户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

2.加大技改力度,构建先进产业体系。2024年实施工业技改项目13个,完成投资5.18亿元。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两化融合贯标企业达到27户。全年新增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5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户。

3.依法依规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按照市淘办印发的《关于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出的通知》(宝淘办发〔2024〕1号)及《关于印发2024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工信发〔2024〕178号)文件要求,先后组织各镇街、园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了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等落后设备摸排淘汰工作。经摸排,我县未发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等落后设备。

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新修订印发了《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要求各镇(街)、园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5.开展橡胶、砖瓦窑行业整治工作。按照市局工作安排,我县积极开展了橡胶、砖瓦窑等行业企业摸底工作。经摸排,我县共有橡胶企业8户,砖瓦窑企业5户。根据市局要求,我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橡胶、砖瓦窑行业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由县商信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行政审批局、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开展对橡胶、砖瓦窑行业整治工作。截至目前,8户橡胶企业中6户已整治到位,今后将继续开展常态化检查,2户绩效升级为C级企业;5户砖瓦窑企业中2户长期停产,1户为已停工在建项目,2户已安装在线监测并定期开展检查。

6.研究制定涉VOCs工业企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按照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实施计划的通知》(宝市工信发〔2024〕145号)精神,以及为落实《眉县2024年大气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相关要求,对辖区工业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替代情况进行了核查,制定下发了县商信局《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实施计划的通知》(眉商信发〔2024〕69号)文件,要求各镇街园区积极开展自查,制定计划。我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企业共6户。截至目前,6户企业已全部完成了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

7.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眉县现有加油站34户,其中:城区7户,省控点周边一公里污染源加油站3户。一是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大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力度,对城区加油站开展检查或联合其他部门进行检查,重点对油气回收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经营检查、黑加油站点检查等,督导加油站员工规范操作,严格加油程序,做到加油员枪不离手,减少油气挥发。二是严格执行错时卸油。高温时段每天10:00至20:00禁止卸油,做好卸油登记。倡议错时加油,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加油客户尽量在每天20:00至次日10:00加油,减少高温时段加油,倡议为客户提供礼品赠送、价格优惠等鼓励优惠政策,引导客户错时加油。三是做好防尘洒水。要求加油站每天定时洒水,时刻保持站内环境整洁。四是减少车辆怠速。提醒驾驶人员进站加油等待期间车辆保持熄火状态,减少车辆怠速等待。

二、下一步打算

2024年,县商信局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但对标省市要求,我县在加快发展工业绿色节能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中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同心协力,指导工业企业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实现绿色生产;通过提升产业链,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转型发展;通过建设绿色工厂和工业园区,构建绿色生产体系;实现向低资源消耗、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转变,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眉县商信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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