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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春风雅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4-10-18 15:30:00


宝鸡源鸿蓝镇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春风雅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春风雅园项目位于首善街道西关村村委会北侧、眉坞大道以南,属于房地产类新建建设类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亿元,总征占地面积5.1869hm²(77.8亩),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代征道路0.4833hm²(7.2亩)。总建筑面积9.47万㎡,主要建设11层住宅楼16栋、商业楼2栋、停车位638个。

该项目建设地点属于关中阶地、台塬基本农田重点预防区,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2.36万m³,其中:挖方11.18万m³,填方11.18万m³,无借方,无余方。项目总工期63个月,2024年3月已开工,预计2029年5月竣工。

二、总体意见

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1869hm2 。

(二)同意采用西北黄土高原区新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Ⅰ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为: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3%,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为建构筑物区,重点防治时段为施工期。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26.59t。

(四)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监测内容主要为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方面;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2024年3月至2029年12月;监测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等方法;共布设5处监测点: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景观绿化区、施工生活区、临时堆土区各1处。

(五)同意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共分为5个防治分区:建构筑物防治区、道路及硬化防治区、景观绿化防治区、施工生活防治区、临时堆土防治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主要有:建构筑物防治区 表土剥离0.93hm²,剥离量0.28万m³,临时排水沟1250m,临时沉砂池1座,密目网苫盖3250㎡,临时洒水2000台时;道路及硬化防治区 雨水管网1200m,表土剥离1.96hm²,剥离量0.59万m³,植草砖铺装945㎡,临时排水沟1080m,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洒水2000台时,洗车台1座,密目网苫盖12750㎡;景观绿化防治区 表土剥离1.81hm²,剥离量0.71万m³,表土回填1.8154hm²,回填量1.41万m³,土地整治1.8154hm²,乔灌草绿化1.8154hm²,密目网苫盖9000㎡;施工生活防治区 临时排水沟60m;临时堆土防治区 密目网苫盖2000㎡,临时排水沟360m,临时沉砂池1座,编织袋拦挡420m。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527.5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13.45万元,植物措施费45.39万元,临时措施费207.1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8177.3元。

三、相关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并根据批复文件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征地范围以内,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临时堆土安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及时落实水土流失监测措施,并按时向县水保监督站提交监测季报、年报。

4.项目建成投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验收通过三个月内将验收相关资料报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备案。

5.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如果发生重大变化或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重新进行报批。

6.建设项目若有砂石外运,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砂石土资源管理的通知》(眉政发【2021】15号)规定办理。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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