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办字〔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教育体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眉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以下简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县教育体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措施、教育体育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条 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
(二)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指导全县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建议,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综合改革。指导协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执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意见和教学评估标准,促进普教职教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统筹管理;负责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管理使用;负责全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校园足球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
(九)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宣传统战和安全稳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学校的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中小学后勤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
(十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全市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增强学生体质。
(十七)负责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协调组织国际、国内大型商业性体育赛事;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八)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在眉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村委会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的经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关爱留守儿童,预防未成年犯罪。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秘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工会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负责机关会议组织和局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督查督办;负责全系统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团队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局监察室设在政秘股,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系统教育工会工作;负责妇女委员会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事劳资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岗位聘任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负责局系统评优树模及师德师风建设;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和评审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负责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养老补助发放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基础教育骨干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校本研修工作;负责全县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撰工作;负责全县教师丧葬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教育体育股。拟订加强全县基础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县区教育体育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综合改革;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综合管理;负责初、高级中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印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承担语言文字、普通话推广和测试工作;负责全系统新闻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负责指导中小学图书室、实验室等部室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民族教育、环保教育、科技教育、禁毒教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普通高中、初中的开办、停办、变更、撤销、合并的报批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校普法及法制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教体系统控辍保学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规划及建设;负责中小学校园足球工作;负责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外出研学、实践活动的审批;负责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保卫、消防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拟订教育体育系统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按规定指导校(园)启动环保应急响应;指导校(园)开展防震、防汛工作;负责系统内的安全教育及反邪教防范、处理工作;指导校(园)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校园网络安全监控、安全事故预防、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指导实施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指导和实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开办、停办、变更、撤销、合并的报批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籍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指导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办学校招生,指导监督民办学校教学活动,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负责协调指导镇(街)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计分析和宣传工作;指导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会同局有关股室协调指导民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承担民办教育行政执法,依法对民办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县民办教育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办学管理、教学指导、评估、市、县级示范园申报和验收;负责幼儿园标准化管理,促进公、民办幼儿园健康协调发展,提高全县城乡幼儿入园率;负责依法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实施申报备案、登记注册办证和年检;负责做好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与食品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做好民办幼儿园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幼儿园长、教师的业务培训,组织教学观摩、经验交流和教学技能评选;负责学前教育科研课题与成果推广;负责总结推广学前教育发展典型经验,促进办园水平提高;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财务审计股。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经费筹措和社会引资工作;组织拟订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项目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和教育体育经费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管理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教育督导股(秘书组)。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反映情况、提出意见;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县政府有关部门、镇(街)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对镇(街)教育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以及评估验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组织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工作督导评估;负责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负责对全县中小学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普及优质教育行动”实施;负责教育创建工作;对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考核;督促加强镇(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培训指导各级督学;对教育重大突发事件进行专项督导;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教育专职督学1名。
第七条 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眉县教育体育工作目标任务
1、党的建设及行风工作
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扎实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承诺等基本制度,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四规范三提升一创建”活动,强化党内法规学习,积极争创“七化同步”示范党组织和市县级“中小学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校”;开展“党建引领促教育、教书育人争先锋”活动,促进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铸魂育人,推动学校高质量高品质发展;进一步夯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教育领域不良思潮、宗教思想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学校团(队)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智慧团建”系统维护管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关心离退休干部及困难教师生活;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和警示教育,突出日常监督,有效预防腐败;开展“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制定“责任清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网络投诉办理回复工作,提高办理时效性;积极防范重访、缠访、闹访,减少来县、防止赴市、杜绝进省进京集体上访。
2、基础教育
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深化“新时代?新德育”和“四好”思政课创优行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思政课质量和水平;开展“张载关学文化进校园”活动,发掘扶眉战役烈士陵园、李达故居等地域文化资源育人功能,打造德育品牌;开展文化、生态、阳光、健康、安全“五个校园”建设,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加强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运动和小学生“三跳”运动,推动“美育星光”戏剧戏曲课程进校园;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逐步提升优秀率;加强健康学校建设,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总体近视率比去年降低1%;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和实验室建设;认真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精心组织中华经典诵写讲、“推普周”活动;落实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5人以上大班额控制在2%以内;深入实施关爱特殊困难儿童“春雨计划”,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任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深化“新时代?新特教”联盟,规范实施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工作;加快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幼小衔接工作,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按要求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落实中小学生减负要求;加强党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保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民族教育、国防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家庭教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促进智慧教育融合发展;推动青少年校外教育、影视教育、科技创新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研学旅行;推进城乡教育联盟建设,结对学校有明显提升,积极创建市级城乡一体化示范校;深化“好家风?好家长”家庭教育绿荫计划,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格局。
3、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陕西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奖励体系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正面典型引领,抓好负面典型警示教育,强化教师失德行为惩治;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创优升级管理队伍,加强管理队伍自身建设,落实局管干部岗位职责公开承诺制度和校园长履职“开门评议”;贯彻落实好《眉县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教师培养“天梯工程”,加强“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教师专业成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强化教师分层分类全员培训工作,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成上级安排培训任务,抓好校本研修;实施“好家风?好家长”家庭教育绿荫计划;继续做好教师城乡轮岗交流。
4、财务管理及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中小学财务管理机构,落实教育经费统计制度;做好教育扶贫资助资金保障落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教育经费和教育事业统计分析,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切实落实经费统计季报、年报制度;规范民办幼儿园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日常审计监督;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和表册,项目进展符合时限规定;项目管理和资金运行规范、安全;各类设备采购管理规范,符合时限要求;项目申报遴选符合上级要求并按时限报送;施工场地管理符合基建工程规范,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各类项目管理数据填报准确、及时,能够圆满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校园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和经费投入,持续推进“三防”建设,提升应用能力,加快学校门卫室、警务室建设,配齐配强安保人员,配齐配足安保器械,持续推进“三个100%”,创建“平安校园”;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大防欺凌、防暴恐、防性侵、防溺水、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及道路交通、消防等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强化学校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处置应对水平;持续开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严格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抓好校车管理,每学期至少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2次;力争实现安全责任零事故。
6、教育科研及质量提升
全力克服疫情影响,统筹安排教学任务,合理制定教学计划,抓细常规管理;扎实做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和实施工作;深化学校思政课创优行动,持续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新课程、新教材、新考试研究,做好新高考研究和教育教学应对;强化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开展县以上科研课题及小课题研究,申报做实校本研修,推进教研组建设,认真开展错时教研、网络教研、区域教研;认真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年活动,积极参加县以上信息技术活动及比赛,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质量管理,扎实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质量提升过程指导、管控,落实校长(专干)包抓学校质量制度,夯实层级质量责任,做好质量检测和分析评价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毕业班复课交流,强化质量管理效益,中高考成绩有明显提升。
7、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
扎实开展教育扶贫阳光助学提升行动,完成“三排查三清零”,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全面达标;全面实施关爱特殊困难儿童“春雨计划”,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建档立卡户“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失学辍学”;扎实开展“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双百工程”,深入推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提升教育脱贫攻坚成效;加强学生资助数据和信息管理,确保“应助尽助”;突出资助育人主题,培养学生感恩、诚信、拼搏品质;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夯实安全责任,抓好营养餐实施校食堂运行及人员经费保障和精细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提升营养餐品质。
8、考试管理
认真落实国家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改革要求,规范做好中考、高考及各类附属考试组织工作;按要求做好人员抽调、考场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完成高中段及其他各类招生、录取任务,确保考试招生零失误、零违纪;强化考风考纪教育,严格组织各级各类考试,杜绝考风不正、成绩造假现象。
9、教育宣传
进一步健全宣传工作制度、稳定专业队伍、提升业务素质,在确保报送信息数量的基础上,努力提升信息质量和水平;各单位每季度报送高质量的信息稿件不少于3篇,传播教育新动态、凝聚发展正能量;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舆情监测,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单位网络安全管理。
10、教育督导
积极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镇街教育督导组认真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按要求开展教育质量提升“316工程”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完成督评任务;配合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教育难点热点问题专项督导、综合督导。
11、民办教育
全面落实《宝鸡市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强化民办学校日常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开展“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坚持落实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制度、黑白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培训服务合同、资金监管、收退费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法人财产权等长效机制;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全面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现有民办学校完成率不低于30%;不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校外培训行为及其他严重违规办学行为;镇街教委加强属地管理,健全民办学校综合监督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管,促进辖区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2、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坚持党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实施中职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开展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教学规范“双达标”活动,落实好“三教”改革;积极参与文明风采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全面开展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打造省级中职旗舰学校;加强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对接产业行业企业优化专业结构;组织好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巩固提升镇村两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水平,完善县域终身教育和培训体系;完成“双返生”、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等培训任务;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积极实施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三个经济“双服务”计划。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5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眉县城关中学 |
|
2 |
眉县教学研究室 |
|
3 |
眉县城关第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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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眉县营头镇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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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眉县张载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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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眉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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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眉县槐芽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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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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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眉县汤峪镇小法仪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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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眉县第二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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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眉县特殊教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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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眉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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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眉县营头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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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眉县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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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眉县金渠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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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眉县首善第五村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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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眉县齐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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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眉县槐芽镇初级中学 |
|
19 |
眉县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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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眉县常兴镇中心小学 |
|
21 |
眉县第二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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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眉县齐镇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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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眉县第三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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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眉县考试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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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眉县职业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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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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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眉县首善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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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眉县横渠镇青化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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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眉县李达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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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眉县槐芽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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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眉县汤峪镇小法仪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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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眉县常兴镇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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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眉县金渠镇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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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眉县常兴镇马家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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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眉县示范幼儿园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0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890人;实有人员2908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289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356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66.59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25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356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566.59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25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56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566.59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5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356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566.59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25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566.59万元,较上年减少25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66.5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50101)181.65万元,较上年减少20.4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2)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050199)28.65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3)学前教育(2050201)921.52万元,较上年增加54.39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4)小学教育(2050202)10428.54万元,较上年增加356.51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5)初中教育(2050203)8336.67万元,较上年增加1856.42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6)高中教育(2050204)3753.64万元,较上年减少1340.64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7)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50299)209.44万元,较上年减少0.5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8)中等职业教育(2050302)1551.71万元,较上年增加173.57万元,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
(9)特殊学校教育(2050701)10.00万元,较上年未变化。
(10)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50999)1196.00万元,较上年增加94万元,原因是政策调整。
(11)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10.00万元,较上年未变化。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302)118.90万元,较上年减少38.7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13)运动项目管理(2070304)3.60万元,较上年未变化。
(14)群众体育(2070308)10.00万元,较上年未变化。
(15)其他体育支出(2070399)2.00万元,较上年未变化。
(16)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9.90万元,较上年减少5.76万元,原因是遗属人员减少。
(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039.52万元,较上年减少950.4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1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513.80万元,较上年减少82.19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19)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3.8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69.7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2167.47万元,较上年减少32.54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66.5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0865.72万元,较上年减少379.28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31.00万元,较上年减少377万元,原因是压缩日常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669.86万元,较上年增加504.65万元,原因是困难家庭增多。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66.5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362.16万元,较上年减少27.8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化。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978.36万元,较上年减少365.67万元,原因是压缩日常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29559.92万元,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原因是调整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666.16万元,较上年增加40.85万元,原因是离休人员及遗属人员调整。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没有安排会议费支出。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没有安排培训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5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566.5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44万元,较上年增加7.2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相应的标准。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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