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4、承担全县救灾减灾工作。组织查灾、核灾和上报灾情信息,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检查和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应急救助、灾后恢复重建以及灾区生产自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救灾募捐等扶助活动。
5、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7、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管理;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8、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承办全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核上报工作。
9、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身份认定、优待抚恤、补助金发放、烈士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核申报工作;承办烈士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
10、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县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本级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救灾股、优抚股、民政宗教事务股。局系统下设眉县社会福利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眉县中心敬老院、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眉县殡葬事务管理所、扶眉战役烈士陵园管理处。设眉县社会救助站股组级事业单位1个。眉县婚姻登记处设在县民政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着力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规范化提升工作,精准确定全县农村低保3711户10675人(其中为建档立卡低保户2947户8343人),覆盖率4.19%。2018年1-11月,发放农村低保3202.774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低保户2572.139万元。给全县946户、1874人,发放城镇低保金643.5965万元。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87人,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424.5万元,护理费141.9万元。在各镇(街)、村(社区)制作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100个,极大提升了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和社会救助信息的透明度。二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规范临时救助权限下放,下拨镇(街)1000元以下临时救助资金120万元;对1000元以上临时救助,坚持每月研究审批,特殊紧急情况随报随批,及时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1-11月已为1418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330.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63户,发放救助金87.25万元)。三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提高医疗救助制度效能,1-11月医疗救助8970人次607万元(其中贫困户625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23万元)。四是全面落实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为4092户14322名受灾困难群众下拨生活救助金183万元,为1056户困难群众发放了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同时春节前为1135户困难群众下拨救助金共计70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节。
2.社会福利政策落实方面。全面准确摸排593名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明确县镇村三级职责,签订监护责任书,春节前开展集中家访、发放慰问信等活动,动员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回乡就业创业。为39名孤儿发放春节慰问金1.95万元、发放生活费及孤儿监护人劳务补贴45.87万元,为2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9.94万元。完善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考核机制,从县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2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2017年度运行规范、群众评价高的20个幸福院予以奖励。定期检查通报幸福院运行管理情况,及时下拨幸福院服务人员工资80.1万元和运行经费157.4万元,有力推动了农村幸福院规范运行。
3.扶志扶智工作方面。一是按照“以奖代补、多劳多得”的奖励机制,抽调专人分8个工作组,负责包抓指导镇村推进56个“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工作,并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全面完善“爱心超市”工作制度及台帐,规范爱心积分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截止11月,已发放爱心积分卡10.88万分,兑换资金4.5万元。二是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目标,指导镇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史馆管理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利用重大节庆日及传统节日,组织困难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传递社会正能量,激发贫困户致力脱贫的内生动力。
4.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方面。以结对帮扶为抓手,搭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平台,目前我县27个社会组织已签订协议并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其中眉县演出行业协会多次下乡入村开展脱贫攻坚惠民文艺演出;眉县慈善协会春节前集中走访慰问贫困户,为760户贫困户送去救助金11.5万元;眉县柿子科技开发推广协会和眉县绿美苗木花卉协会开展贫困户技术培训“一对一”帮扶活动;青年企业家协会积极发动爱心人士通过“冬日送暖,助力脱贫”、“情系学子,筑梦未来”等系列活动,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3.1万元,1-11月份社会组织共为1448名困难群众送去救助款物共计35.95万元,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专业性、公益性、广泛性、灵活性等特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5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眉县民政局(本级) |
2 |
眉县救助站 |
3 |
眉县社会福利中心 |
4 |
眉县扶眉战役烈士陵园管理处 |
5 |
眉县中心敬老院 |
6 |
眉县殡葬事务管理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4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25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总计18085.55万元,较上年收入11947.49万元增加6138.06万元;本年度支出总计18085.55万元,较上年支出11947.49万元增加6138.06万元,主要原因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部门收入总计1808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8085.5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00%。
3.本部门支出总计18085.5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401.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5684.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085.55万元,较上年收入11947.49万元增加6138.06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085.55万元,较上年支出11947.49万元增加6138.06万元,主要原因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 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085.5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6万元(主要是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4万元(主要是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67.47万元(主要是民政管理事务58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8万元,抚恤2921万元,退役安置837万元,社会福利418万元,残疾人事业2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95万元,临时救助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3.80万元(主要是医疗救助),农林水支出78.20万元(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1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1)人员经费12180.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7.44万元,津贴补贴59.00万元,奖金0.6万元,绩效工资83.8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42万元,住房公积金1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764.33万元(其中:离休费20.67万元,抚恤金1887.90万元,救济费304.80万元,医疗费62.00万元,奖励金7332.66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2156.31万元)。
(2)公用经费220.50万元。包括办公费49.20万元,水费3.30万元,电费5.50万元,邮电费4.2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维修费3.5万元,培训费136.00万元(退役士兵培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比上年减少0.30万元。
2.培训费支出136.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4.9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培训教育。
3.会议费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8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67.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01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5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1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642.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租赁网络平台车辆1辆。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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