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眉县第三实验小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眉县第三实验小学部室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县第三实验小学部室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PA-20180529
三、采购项目预算:约29.80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眉县第三实验小学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安阳街
联系方式:0917-5546836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20室
联系方式: 0917-3365386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综合实验楼门厅、舞蹈室、书法室、心里咨询室部室建设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院出具的廉洁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20室
3、获取方式:购买标书须授权委托人持企业介绍信、法人代理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第八条所要求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4时30分前
2、磋商开启时间:2018年6月11日14时30分
3、磋商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11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7-3365386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