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增雨(雪)抗旱、防雹、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中的作用,经眉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眉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天气条件和空域安全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作业工具:
三、弹体残骸影响区域:
该作业点方圆10公里范围内。
四、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工具为人影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禁止群众围观。
(二)作业中可能出现弹体残骸或故障弹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
(三)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气象局联系电话:0917-5542762
办公地址:眉县国家级猕猴桃产业园区东
特此公告。
眉县气象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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