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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20年度保障房房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8 10:06:13

各保障房租赁住户:

根据保障房管理规定,经我中心研究,决定2020年6-7月份收取2020年7月-2021年6月房租;同时对保障对象资格进行复审,逾期缴纳房租收取违约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金标准:

1.廉租房租金标准:多层1.10元/m²/月;高层1.60元/m²/月;

2.公租房租金标准:多层3.50元/m²/月;高层4.00元/m²/月。

二、需提供资料:

1.廉租房需提供资料:

(1)保障家庭低保证或低收入认定审批文件;

(2)低保存折(将最新发放低保金额登记入册);

(3)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审核);

(4)上年度租房合同及租金交纳票据。

2.公租房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审核);

(2)上年度租房合同及租金交纳票据。

三、交费地点及时间安排:

1.交费地点: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市民中心一楼大厅东侧窗口),咨询电话:5555684。

2.交费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对逾期缴纳房租者,每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须按月租金10%支付违约金。

四、要求:

1.请各保障房租赁住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按期交纳房租,签订续租合同,当年不缴纳房租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并按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限期收回保障房。

2.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限期退出保障性住房。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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