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政发〔2008〕45号《眉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眉建发〔2009〕197号《关于开展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眉建发〔2008〕125号《眉县廉租住房申报审批退出管理程序》之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镇政府(社区)初审、公示后,上报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共计146户,经与房产发证信息比对复审后,初步认为符合保障条件的 131 户,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首善镇(38户):
张西宁 汶林平 侯红丽 张新民 苟莉娟 李有智 刘晓飞 惠莉宁 朱 姗 任 轲
刘永强 刘小花 曹 剑 景海宏 王亚星 安红莉 雷永红 严秋秋 权林娥 黄友利
任红新 张子凡 翟 丽 段晓惠 邓录锁 郭锁平 李彩艳 李宏乾 刘百锁 庄 怡
李民正 肖宏斌 李志军 黄甲亭 罗党社 张晓莉 张 莉 耿 璐
二、金渠镇(21户):
邵明礼 王玉敬 魏万丽 翟连喜 孙 涛 祁彩萍 温学文 马功辉 侯海林 王雪萍
冯乖芳 武引社 白胜利 许改会 严晓红 王建辉 贾佩丽 张让林 朱广平 张轶平
任乖琴
三、齐 镇(6户):
刘永安 李 斌 谢宗利 李西科 杜根仓 马喜秀
四、槐芽镇(4户):
段彦怀 孟会琴 赵 静 李宏科
五、常兴镇(41户):
田建强 魏爱民 张宏刚 文明侠 张学林 刘秀玲 李苹丽 刘 传 何彦生 张宏科
李翠琴 王宏军 高存侠 庞建勋 侯永忠 杨高平 汪新社 赵拴娥 岳怀仓 尹西安
杨君强 王银霞 朱安仓 蒲芳丽 张新生 田志强 蒲宝仓 张科平 韩小利 杜社宜
王植厚 李红伟 张萍莉 王凌伟 孙海燕 赵 虹 韩 斌 张科让 杜宝剑 张兵川
王玉琴
六、营头镇(14户):
邓宝娟 张新峰 邹宝林 陈林科 李宝秦 张宗田 鲍宝成 任锁平 王林科 谢维林
许芳莉 王 敏 达奶红 达振荣
七、汤峪镇(2户):
邵育庆 屈新建
八、横渠镇(5户):
马公平 袁抗平 陈海明 田梅英 马叶苹
公示时间从 6月 13日起至 6月22日共7天(星期天除外)。凡对公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或拨打举报电话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直接反映(地址:眉县平阳街西段社保大厦5楼504室,举报电话:5555684)。公示结束后,对申请家庭无异议的,经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从2014年第一、二季度起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
特此公告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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