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政发〔2008〕45号《眉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眉建发〔2009〕197号《关于开展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眉建发〔2008〕125号《眉县廉租住房申报审批退出管理程序》之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镇政府(社区)初审、公示,2014年第三季度廉租住房申报家庭共计100户,经与房产发证信息比对复审后,初步认为符合保障条件的95户,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 首善镇(22户):
赵公里 赵红选 徐小霞 刘秀琼 张克宁 张春亭 韦令梅 刘文侠 康翠侠
康晓红 贾兴元 武巧会 李 锋 牛宝生 陈新友 刘爱侠 汪战怀 田万里
齐改红 张永红 赵润生 康栓奇
二、 金渠镇(21户):
苟宝林 李乃强 杨昌昌 常海洲 郝太平 杨林生 王增涛 何武善 高保国
李眉新 车翠叶 王晓军 李振辉 解永利 刘佳科 张新军 赵广怀 陈育华
付根有 廉玉祥 张桃宁
三、齐 镇( 7户):
高明召 张国良 孙玉俊 张粉侠 刘新成 孙利花 魏备战
四、槐芽镇(4户):
杨永兴 薛素娥 白旭东 龚军保
五、常兴镇( 25户):
张乖强 张乖勤 张侃平 赵文卓 张乃焕 赵红刚 杨兵强 杨科强 寇金海
康炳军 李峰生 张天峰 张科林 王宏军 樊兵科 王春兰 陈英儿 张军强
高红利 张虎林 杨红君 柳小莉 杨玉宏 张乃升 李红娟
六、营头镇(13户):
牛 君 蒲胜利 王眉岭 刘玉虎 亢 进 董天石 马军建 李延林 贾云祥
高军田 翟新武 陈拉科 王录存
七、汤峪镇(3户):
侯秀莉 王西宁 郑海珍
公示时间从 9月10日起至 9 月18日共7天(星期天除外)。凡对以上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或拨打举报电话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直接反映(地址:眉县平阳街西段社保大厦5楼504室,举报电话:5555684)。公示结束后,对申请家庭无异议的,经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从2014年第三季度起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
特此公告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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