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010年8月,原省人口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根据《条例》和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对全省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106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镇无业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申请表。
受理范围和条件:
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
3、城镇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
条件:城镇户口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
办理流程:
1、在本单位或县卫健局计生股领取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镇无业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申请表(一式五份);
2、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填写后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审核盖章,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盖章;
3、眉县卫生健康局盖章备案,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各一份;
4、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审核盖章备案后上交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咨询投诉渠道:
计生股办公室电话:0917-555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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