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眉县文化和旅游资源线索开始征集

发布时间: 2024-11-06 15:22:4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文旅厅工作部署,全面掌握眉县文化旅游资源现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县全面启动文旅资源普查工作。

现向广大群众、游客朋友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线索,如果发现以下类别的文旅资源,请积极同我们联系,为眉县文旅资源普查贡献您的宝贵力量!

一、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对象为我县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

文化资源:依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标准,主要对古籍、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大类资源开展普查。

旅游资源:全县范围内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依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国家标准,主要对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历史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购品(文创产品)、人文活动八大类资源开展普查。

1.地文景观:山丘、台地、沟谷、滩地、断裂、褶曲型景观;地层剖面、生物化石点;台丘状、峰柱状、垄岗状地景;沟壑与洞穴、奇特与象形山石、岩土圈灾变遗迹;奇异自然现象、自然标志地、垂直自然带。

2.水域景观:游憩河段、瀑布、古河道段落;游憩湖区、谭池、湿地;泉、埋藏水体;积雪地;冰雪地;海面。

3.生物景观:植被景观(林地、独树与丛树、草地、花卉地);野生动物栖息地。

4.天象与气候景观:天象景观(太空景象观赏地、地表光现象)、天气与气候现象(云雾多发区、极端与特殊气候显示地、物候景象)。

5.建筑与设施:社会与商贸活动场所、军事遗址与古战场、教学科研实验场所、建设工程与生产地、文化活动场所、康体游乐休闲度假地、宗教与祭祀活动场所、交通运输场站、纪念地与纪念活动场所;特色街区、特性屋舍(具有观赏游览功能的房屋)、独立厅、室、馆(具有观赏游览功能的景观建筑)、独立场、所;桥梁、渠道、运河段落、堤坝段落、港口、渡口、码头、洞窟、陵墓、景观农田、牧场、林场、养殖场、特色店铺、特色市场;形象标志物、观景点、亭、台、楼、阁、书画作、雕塑、碑碣、碑林、经幢、牌坊牌楼、影壁、门廓、廊道、塔型建筑、景观步道、甬路、花草坪、水井、喷泉、堆石。

6.历史遗迹:建筑遗迹、可移动文物;民间文学艺术、地方习俗、传统服饰装饰、传统演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赛事。

7.旅游购品:农业产品、工业产品、手工工艺品。

8.人文活动:人事活动记录、岁时节令。

二、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三、征集范围

眉县全域

四、提交方式

线索可以是照片、图文资料或者视频,发送至邮箱lyg5541996@163.com。我们将对征集的线索进行筛选整理,并现场调查与核实。

联系方式:眉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项目组 0917--55543869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