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横渠镇收到县环保督察办转来关于群众反映镇区310国道汤峪河畔咸阳路桥项目部晚上破石施工噪音扰民的信访件后,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分管环保领导带领环境整治办同志陪同县环保局2名执法人员立即深入现场实地查看,使污染问题及时得到了处理。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咸阳路桥项目部晚上破石施工扰民并非该企业所为,该企业已于2018年初停止生产,并将场地租赁给宝鸡金水河工贸公司,在5月份县铁腕治霾整治过程中,县铁腕治霾办同镇政府对宝鸡金水河工贸公司进行了断电处理,并要求其将设备全部拆除到位。12月初,该公司在环评手续未审批下来,又未向相关部门申请的情况下,私自购买发电机,又将设备重新安装进行砂石筛选并投入生产。生产时间十天左右(主要集中在晚上9点至早上6点),施工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
二、处理结果
1.镇供电所已于1月9日中午强制进行了断电处理。
2.现场送达停产通知书,对相关生产设备张贴封条,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全面生产,并将堆料进行全覆盖,待环评等有关手续未办理下来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3.镇政府将安排专人进行夜间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县环保局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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