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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2024年9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29 09:13: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7-5549396

传    真:0917-5542974

邮    箱:mxhbj2257@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眉县首善街道办事处渭阳路中段

邮编:7223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年回收20000吨废旧塑料再生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pdf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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