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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2024年11月27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7 08:09: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7-5549396

传    真:0917-5542974

邮    箱:mxhbj2257@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眉县首善街道办事处渭阳路中段

邮      编:7223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新能源设备(眉县)研发智造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华能眉县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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