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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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2300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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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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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铝型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
眉县霸王河工业园区 |
宝鸡龙恒达铝业 有限公司 |
宝鸡青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 1月22日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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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怀胶合板厂生物质锅炉扩容改造项目 |
眉县槐芽镇 |
眉县槐芽红怀 胶合板厂 |
宝鸡青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 1月22日 |
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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