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眉办发[2021]87号)文件精神,我局立足职能职责,全面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开展汽柴油及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样检测。年内抽检车用汽油24批次,车用柴油18批次,车用尿素3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已立案查处并办结。常态化组织开展了假冒铅蓄电池执法检查。
二、依法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检验检测机构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检查。加强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能力和关键岗位人员等检查,配合市局约谈1家,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获证能力。加强强检类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监管,共53件强检类环境监测计量器具均在有效期。核查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问题1起。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三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检查企业3家,暂未发现隐患问题。
三、积极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检查挥发性有机物生产企业3户,2家涂料企业(旺旺涂料、山久涂料)均停产,对秦岭胶粘剂公司因标识码不规范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已整改到位;指导各所摸排流通领域经销含挥发性有机物企业44户,暂未发现隐患问题。配合市抽多功能泡沫清洗剂2批次,全部合格。接受全市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1次。
四、积极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建立全县高耗能、高污染特种设备监管台账,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广新能源在特种设备中的应用;强化锅炉监管,在安装前要求配套符合国家相关节能和环保标准要求的燃烧机组,积极组织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和评价,帮助企业提高能效利用效率。
五、强化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市场监管检查。加强日常巡查,深入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交易管控责任,防止市场内发生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依法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发布含有野生动物信息招牌、菜单或广告,查看储物间和冷冻柜是否存放宰杀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防隐秘性经营违法行为。加强全县网上巡查,增加网络监测频次,访问监管对象网站、网店,认真落实线上监管职责。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726家次,监测网络店铺商品数量813个次,未发现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六、强化成品油质量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不定期开展汽柴油及车用尿素抽测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加强散煤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跨区域和走街串巷流动销售行为,加强对以直送、网络等方式流动销售散煤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散煤监管联动协查机制。依法清理取缔违规散煤销售点1户。
七、积极推进餐饮经营单位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指导常态化开展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指导餐饮单位及学校统一标准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目前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覆盖率为100%,持续宣传推广建立健全台账。加强引导商户张贴节约标识,确保宣传标识的展示率达到100%,助力消费者养成文明用餐的良好习惯。目前暂未发现餐厨废弃物违规行为。
八、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时宣传不使用落后淘汰产能设备和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相关政策。
九、配合县环保部门将推送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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