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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发布时间: 2026-02-10 15:16:28

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 强化重点行业能耗管控。严格管控重点行业能源消费,印发《2025年眉县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了措施,明确目标任务。2025年全县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量5.98万吨,控制在6万吨以内,完成目标任务。对照《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严把项目审批关,2025年间全县无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等“两高”项目。

2.稳步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2025年备案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287个,建成并网70.5MW,新能源电力生产量达1.1亿千瓦时,完成年度目标的170.54%。建成公共充电桩建成投运324根,完成率108%。覆盖全县8个镇街及重点景区、交通枢纽。高质量谋划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和实施方案编制,待省市竞争性配置指标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

3.深入实施清洁取暖工程。建成4个中深层地热能热源站,供热能力达390万平方米,2025年新增接入6个小区36.04万平方米,累计接入面积238.94万平方米,覆盖40个小区、37家单位及24家散户,中深层地热能成为城区集中供热主体,大幅降低供热领域碳排放强度。

4.持续深化散煤综合治理。制定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资金核算兑付流程,发放2024年—2025年采暖季补助资金2228.54万元,惠及64928户农户。完成2025年—2026年度70845户符合补贴条件农户的排查认定及全省散煤治理在线平台录入工作,与国电签订“煤改电”补贴线上发放协议,已拨国网补贴资金1233.66万元。组织散煤治理联合执法3次,逐户宣传禁烧政策,散煤替代率持续提升。

5.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召开供暖季能源保供座谈会,指导企业签订2025年—2026年供暖季供气合同,报送天然气保供预案及可压减用户清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冬季用气稳定。强化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印发安全监管文件16份,开展督导检查13次,排查整改隐患30余处,通过社区宣传、学校讲座等形式覆盖群众1800人次,筑牢能源安全防线。

6.扎实开展环保信用评价。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2024年度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2024年度内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33户企事业单位进行生态环境信用等级评价。截至目前,我县6户企业评为2024年度A级,27户企业评为2024年度B级。

7.不断完善环保价费政策。督导电力部门推行分时电价执行,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错峰用电。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持续优化差异化电价政策,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电力用户用电负担。规范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行为,制定印发《县城区垃圾处理费收缴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县城环卫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我县城区自来水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2026年,我局将对照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进一步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持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格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积极推进新谋划项目落地建设。依托太阳能、中深层地热能资源禀赋,创新“光伏+”综合模式,加快100MW/400MWh虚拟电厂及配套储能建设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为我县稳投资、促增长和实现双碳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2.引导群众做好清洁取暖工作。对全县享受清洁取暖补助资金农户散煤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大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补贴标准和安全用能知识,解答群众疑问,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散煤治理,营造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

3.全力以赴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扎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和天然气迎峰度冬相关工作,保障全县用能需求。坚决守好安全底线,常态化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工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重要风险和隐患排查,保障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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