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帮助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就业增加收入,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做好2024年度我县就业帮扶基地培育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大力发展培育社区工厂(村镇工厂)和就业帮扶基地努力打造乡村就业空间的通知》(宝人社发〔2022〕25号)文件要求,现拟认定眉县齐镇南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陕西大爷海太白山泉有限公司为“眉县就业帮扶基地”。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917-5546990 0917-5542740
公 示 期: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9日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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