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眉县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上报。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七个部分。本报告由眉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信息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优势,督促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切实做到领导、组织、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县、镇(街)、部门互联互动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镇(街)、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各镇(街)、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开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县政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一是工作前移。明确要求政府文件、政务信息和业务数据等政府信息产生时,必须由责任人先行提出公开建议,并随政府信息一起进入审批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前移到信息产生环节。二是同步审批。依托业务工作的全面网络化和流程化,将信息公开类型作为审批流程必备条件,审批环节中未就公开类型提出审核意见的,不能进入下一流程环节,实现了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审批。三是专人公开。公文确定为主动公开的,经保密审查后,由专人负责在法定时限内主动公开,实现了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同时,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等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及时制定下发了2015年度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要任务和要求。结合中省市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开设了政务专栏,宣传中省市政策,凝聚发展正能量。全年举办“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县政府”活动五期,120余名党员干部、企业职工、群众代表参与活动,积极承办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同时,加大对各镇(街)、各部门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畅通申请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为了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各镇(街)、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集约化建设,建成了政府门户网站子站33个。普遍在机关内部和网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实现了申请表在线填写、下载和提交功能。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求的受理、审查、登记、答复程序,按照申请人的要求,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纸质、电话等方式,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
(五)延伸公开主体,凸显服务民生作用。各镇(街)、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对所属区域和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把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热点问题纳入公开范围,公开办事单位,公布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和咨询服务热线等,达到了让服务对象少跑路、快办事的目的。各镇(街)、社区也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代办点)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积极公开低保、医保、养老、“三农”等惠民政策,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及时对《眉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对全县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推进了住房保障、价格收费、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873条,公开了全县61家单位的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通过报刊、广播、公开查阅点、电视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推介会等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2015年全县共发布各类信息16399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45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9010条,通过政务微博(腾讯、新浪、新华网)公开政府信息624条,通过政府公共微信平台发布信息420条,通过数字报形式发布信息1200条。办理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55条,回复率100%。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4条,办结率100%。全年上报市政务信息网信息680条,发布数量位居各县区第一。
(二)公开形式
一方面,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的“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各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6个栏目进行公开。另一方面,通过眉县电视台、眉县人民广播电台、《眉坞瞭望》数字报、眉县人民政府政务微博、政府微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在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38个重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室)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强化信息公开申请审查。按照“集中受理、分散办理”的原则,明确了申请受理部门和工作流程。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过程中,严格审查制度规范,将重要的公开申请信息提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开,从源头上杜绝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公开申请办理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方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并以邮件、纸质等形式予以受理。进一步明确了申请的受理条件、办理要求和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办理。
2015年各镇(街)、各部门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各镇(街)、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涉及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5年各镇(街)、各部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分解到相关部门办理。通过各承办单位扎实办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88件建议已于2015年10月底前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两联一访”活动5件建议已于12月底前办结并答复代表,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问题解决率达62.5%。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96件提案已于2015年10底前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100%,满意率98%,问题解决率61.46%。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差距较大;三是信息公开的领域不够全面,深度有待拓展。
2016年,我们将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从以下五个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镇(街)、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条例》,全面提高信息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按照《条例》要求,在继续做好“九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便民服务通道,积极推进网络问政、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在线访谈、公民代表走进县政府等多种活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府网站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等业务工作,全面提升网上办事能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目录指南编制、常态化管理、依申请公开等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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