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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10:2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今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及时更新发布相关工作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公开部门机构概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住房保障信息等内容44条。公开、更新时限等要素均符合规范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开展情况。全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按期规范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坚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加强网站专栏建设。

(四)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动态更新各栏目信息,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栏目信息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等制度,持续优化公开信息的质量,保证信息适时产生、适时审查、适时公开。明确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任务,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公开的事项,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及时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协办2件),县政协提案20件(协办4件),均按期办结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5 0 0 5 0 2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不断优化政策解读,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公开时效,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干部职工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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