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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民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15:40: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眉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眉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严格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66条,新闻资讯1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眉县民政”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7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有关部门反馈,针对固定表述错误、错敏词等问题及时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眉县民政”微信订阅号不断健全运维机制,持续优化发布内容,建立月、季度、年考核机制。除民政工作动态外,积极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政策信息,并通过宝鸡日报、陕西日报及中国社会报等多平台发布,加强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审核机制,明确发布流程,细化责任分解。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本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2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条、政协提案1条,均已办结并答复。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三是政府网站栏目保障不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是不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上民政政策的公布力度,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各项民政惠民政策。三是借助政府组织的法治宣传月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讲解民政惠民政策。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一是通过机关学习会、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鼓励全局同志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政府信息,使民政惠民政策能够家喻户晓。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眉县民政”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管。

3.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将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同机制,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信息公开效果。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对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并予以公布,持续提升办理流程的规范性、权威性。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眉县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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