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秦岭办[2020]82号《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文件精神,现将陕审自然报〔2019〕68号中反馈“我县25处涉秦岭宗教场所与民间信仰场所无土地登记手续”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整改工作
问题反馈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民宗、住建、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及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眉县涉秦岭宗教场所无土地登记手续问题整改方案》,先后召开了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秦岭区域宗教场所问题整改推进会议,传达学习省市秦岭生态保护大会精神,研究讨论我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职责、工作重点、管控目标。
二、坚持常态化排查,坚决杜绝在建、扩建、重建等现象发生
坚持对涉秦岭镇村宗教场所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查的工作原则,由村级管理员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镇街管理员每月深入宗教场所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县民宗局、秦岭办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宗教场所,坚决杜绝了宗教场所在建、扩建、重建问题;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有关镇街、部门,不定期对秦岭区域宗教场所秦岭生态保护制度和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三级干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镇村两级属地管理责任是否夯实、管理干部和联络员“月、季”场所巡查检查制度是否坚持,宗教教职人员自觉保护秦岭生态的意识是否增强、思想动态是否稳定,对于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并签发督办单,督促有关单位限时整改。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秦岭宗教场所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规划》《宝鸡市秦岭生态保护规划》,制定《眉县秦岭生态保护区宗教场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秦岭区域宗教场所联合执法巡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并修订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调整充实县镇村三级管理队伍192人。通过制度建设,确保秦岭区域宗教场所生态保护工作有依据、有规章。
四、建立涉秦岭宗教场所管理台账,加强监管监督
组织专门力量对25处涉秦岭宗教场所与民间信仰场所四址界畔、面积、土地性质逐一进行了重新调查、测量、核实,做到了底子清、情况实。加强对场所所在村干部、教职人员、信众生态保护法规政策的教育培训,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夯实保护生态环境责任,确保宗教场所不扩建、不新建,不发生破坏秦岭生态的现象。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宗教场所未发生破坏秦岭生态问题。
全省秦岭宗教场所绝大多数属于历史遗存,目前无土地审批手续的现状是系年代久远,由历史上各种错综复杂因素导致。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后,解决历史遗存宗教场所用地登记手续问题,省市自然资源、林业、秦岭办等部门在补办用地规划、林地占用及其他审批方面暂时无法操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宗教场所,落实“周查月巡季考”监管长效机制。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确保秦岭生态保护眉县段无间隙、无死角、全覆盖,坚决杜绝利用宗教场所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坚决当好秦岭生态环境卫士,让青山长在,绿水长流。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4日
责任单位: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方式:0917-5555662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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