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秦岭保护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突出问整改题销号办法)的通知》精神,我镇秦岭地区涉及5个违规建筑问题,经省市县验收,已全部整改到位。
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镇高度重视,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7个专班组,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紧密安排部署,全镇上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经过对全镇涉秦岭地域内一村一组,一沟一岔221个点位排查,发现秦岭生态环境问题5个,经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班组甄别认定,分别是秦岭人家农家乐经营手续不齐全问题,霸王河生态娱乐园(熊耳山素斋养生院)、红河谷生态园、九红农家乐、西府印象玫瑰谷等4个项目临时搭建房屋存在乱搭乱建问题。经过彻底整治,目前5个问题经省市县验收,已全部整改到位。
1、九红农家乐临时搭建6座小木屋问题:九红农家乐位于营头镇红河谷村九组(原大理村九组),2014年该农家乐经营者郭九红在自家承包地上临时搭建6座小木屋,占地100㎡,未投入使用。8月6日经镇违规建筑问题专项组初步排查,该农家乐未取得土地、规划相关手续,私自开工建设6座小木屋。经县级部门甄别认定,九红农家乐6座小木屋存在乱搭乱建问题。2018年8月25日经镇违规建筑问题专项组对九红农家乐临时搭建6座小木屋进行彻底整治,6座小木屋已全部拆除,并恢复生态原貌,通过省市县验收。
2、西府印象玫瑰谷搭建临时晾晒设施用房问题:西府印象玫瑰谷项目位于营头镇红河谷村三组(原大理村三组),2017年在项目承包地上搭建占地120平方米临时晾晒设施用房,8月6日,经镇违规建筑问题专项组排查,该项目未取得土地、规划相关手续,在承包地上搭建占地120平方米临时晾晒设施用房。经县级部门甄别认定,西府印象玫瑰谷搭建临时晾晒设施用房存在乱搭乱建问题。2018年9月19日经镇违规建筑问题专项组对西府印象玫瑰谷搭建临时晾晒设施用房进行彻底整治,晾晒设施用房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通过省市县验收。
3、霸王河生态娱乐园违规搭建临时房屋问题:霸王河生态娱乐园项目位于红河谷十五组(原红河村六组),2015年该项目在未取得土地、规划手续情况下私自开工建设占地约200平方米弧形岛、凉亭,搭建临时用房。8月6日经镇违规建筑问题专项组排查,经县级相关部门甄别认定,霸王河生态娱乐园项目建设的弧形岛、凉亭,搭建的临时用房存在乱搭乱建问题。针对霸王河生态娱乐园违规搭建临时房屋问题,我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同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2018年9月24日镇违规建筑问题专项组对霸王河生态娱乐园违规搭建临时房屋问题进行彻底整治,违规搭建的弧形岛、凉亭、搭建临时用房全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通过省市县验收。
4、红河谷生态园违规搭建临时房屋问题:红河谷生态园位于红河谷村十二组(原红河村三组),该农家乐于2008年在自家承包地搭建凉亭、餐厅、厨房等临时用房经营农家乐。8月6日经镇秦岭违规建筑问题专项组排查,该农家乐未办理土地审批相关手续,存在乱搭乱建问题。针对“红河谷生态园违规建设问题”,我镇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保护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工作程序,分别在8月17日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9月13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9月23日下发拆除告知书,9月29日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协调两台挖机、6辆清运车辆和镇村干部100余人次,协助红河谷生态园拆除违法搭建房屋,并恢复土地原貌,通过省市县验收。
5、秦岭人家违规经营问题:农家乐秦岭人家占地100平方米,位于红河村谷十二组(原红河村三组),2009年利用自有住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8月6日,经镇秦岭问题专班组排查核实,秦岭人家在未办理工商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违规经营农家乐。针对“秦岭人家违规经营问题”,我镇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保护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同时下发停业取缔通知书,于8月30日将秦岭人家农家乐门头牌匾、桌椅板凳清理拆除完成,并进行取缔,通过省市县验收。
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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