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有1个,经验收,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结果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2017、2018年,眉县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
整改措施:2019年6月28日,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联合制定印发了《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眉财发[2019]215号),设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账户,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均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眉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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