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县委决定,成立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涉粮领域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一、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要求、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情况,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推动解决制约影响粮食购销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和粮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到实处。
二、巡察对象
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和县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三、巡察时间
2021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
四、举报方式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巡察组联系电话:0917-5548700 18049387037
电子邮箱:lsgxxcz8700@163.com
举报信箱设置点: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驻地(荣华路工人俱乐部三楼)、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县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原金渠粮站)、粮油收购点(横渠库点、槐芽库点、河底库点、金渠库点、齐镇库点)所在地。
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它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中共眉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