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档案社会化服务市场,确保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决定对全县档案社会化服务机构(个人)实行备案制度。凡在眉县辖区内从事档案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于9月30日前到眉县档案局登记备案,逾期不再登记,未登记者将不再进入全县推荐的档案社会化服务候选者名单。
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眉县档案社会化服务机构(个人)备案登记表;
2.眉县档案社会化服务机构(个人)从业人员名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培训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只需提交前3项材料。
单位地址:眉县姜眉路北延伸段(眉县档案馆)
联 系 人:王子尧
联系电话:0917-5555279
附件:眉县档案社会化服务机构(个人)备案登记表、从业人员名单.docx
眉县档案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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