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高质量推动《黄河保护法》在我县的贯彻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黄河流域陕西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黄河流域宝鸡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和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度黄河流域禁渔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眉县辖区内的渭河、霸王河、干沟河等重要一级支流和通河湖泊天然水域;以及辖区内的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三、禁止作业类型
禁渔期内禁止除合规合法的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渔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按照专项(特许)捕捞有关规定执行。
四、违法处罚
凡违反禁渔期相关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社会监督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嫌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予以监督、制止和举报。
六、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眉县农业农村局0917-5542341
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0917-5546139
眉县渔业管理服务中心0917-5546149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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