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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煤改电”居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宝发改价格发〔2023〕78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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