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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人事、财务、信息化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5549396,主任:杨 彤。
(二)污染开发股
主要负责污染防治管理全面工作。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下水污染防,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危废管理、污染普查等。 联系电话:0917-5548393,股长:刘巧敏
(三)生态法制股
主要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及绿色创建、环境法规贯彻落实及环境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联系电话:0917-5548303,股长:张照玉
(四)大气办
主要承担我县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日常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集中整治。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工作任务及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镇街和部门开展工作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917-5546575,股长: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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