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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1-09-16 15:10


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眉政办发〔2021〕36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陕政办函〔2021〕74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联动,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由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对审管权责和建立完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及相关工作原则进行明晰。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一是明确审批职责。包括对审批事项清单的梳理从任务、程序、职责等进行明确,对事项划转后审批标准和信息推送及审管联动等工作进行规范。二是夯实监管责任。包括梳理监管事项清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监管举措三项具体工作。三是构建联动格局。包括坚持统筹协调推进、统一认定审批结果、推进信息全面共享、强化审管协调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五项具体工作。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强对工作的谋划和统筹推进。二是抓好责任落实。明确了审管联动工作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三是鼓励探索创新。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审管联动具体举措,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四是落实问责免责。建立审管联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审管联动的衔接点、介入点及未履职、慢履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问责追责。同时,完善免责办法,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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