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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眉县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眉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29 15:50

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是释放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2024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提出2024—2026年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中央财政三年共支持200个县(联合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2026年3月,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8号),明确2026年计划支持59个联合试点县,联合试点县应明确一个牵头县。陕西省财政厅、工信厅、交通厅据此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建〔2026〕6号),组织全省申报工作。

经我县积极争取、省市推荐、国家三部委同意,由岐山县作为牵头县,我县与扶风县共同参与2025年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试点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原则为“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依据《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5—2035年)》及省市要求,分阶段推进试点工作。试点期内(2026—2028年)计划建成公共充电站8座、安装标准桩172台、总功率10840千瓦,功率利用率从2026年的4%逐年提升至2028年的5%。功率利用率是试点考核的核心指标,上述目标设定旨在确保完成三部委试点县三年绩效目标任务。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方案按年度分解建设任务,总投资规模约1708.74万元:

2026年计划投资1288.66万元,新建6座充电站,建设120kW标准桩130个,总功率7960KW。选址覆盖姜眉路与310国道十字、民政局门口广场、县委北侧停车场、体育馆北侧停车场、平阳街与太白路十字交汇处南角、平阳阁停车场等点位,采用光储充一体化等新技术。

2027年计划投资420.08万元,新建2座充电站(南城公园惠丰佳苑南区段、滨河新区欢乐广场),建设120kW标准桩42个,总功率2880KW,采用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一体化新技术。同时建成眉县充换电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县域充换电设施“一网统管”。

方案采用光储充一体化等技术路线,符合三部门关于“试点县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换电、光储充、全液冷、V2G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的政策要求。其中,光储充充电设备的标准桩数量可按2倍系数折算,有利于提升绩效指标完成度。

(三)试点项目建设运营模式

方案确立了 “政府主导、国企牵头、社会资本参与” 的总体模式:

1.牵头实施企业确定。 由眉县城投公司作为试点县牵头实施企业,该公司具有建设管理运营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经验基础。

2.合作企业确定。 由牵头单位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选择产品质量可靠、运营网络健全、资质完备、技术先进的企业作为合作方。这符合三部门关于“试点县在选择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时应‘优中选优’,选择质量可靠、服务优质、技术先进、群众满意的企业开展合作”的要求。

3.投资与运营管理。 由县城投公司设立项目专门账户单独核算;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优先选取公用、交通设施用地或闲置绿地作为建设用地;运营期内县城投公司负责资产运维,保障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9%。这一指标设定与三部门要求的“试点期间新建公共充换电设施可用率不低于99%”完全衔接。

(四)组织领导及单位职责

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高规格工作专班,成员涵盖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商信局、交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教体局、首善街办、滨河新区管委会、城投公司、供电分公司等14个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城投公司,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边界清晰: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与绩效评价监督;发改局负责出台运营管理办法从源头规范市场;商信局负责对口联络上级部门并制定新能源汽车促销政策;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保障;行政审批局负责简化审批流程;供电分公司负责充电设施接入电网及线路负荷调配等。各单位各司其职、协同推进,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工作要求

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夯实工作责任,要求相关单位在专班指导下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责任落实“三到位”;优化工作机制,要求县城投公司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对项目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主动汇报。

三、贯彻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本实施方案精神,充分认识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建设进度。按照三部门要求,试点县应在名单确定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开工、按期投运。

二是确保设施可用率。新建公共充换电设施可用率不低于99%,且应提供不低于6年运营服务保障,县城投公司要切实履行运维主体责任。

三是做好数据接入。充换电设施建成后1个月内须完成与全国清算平台的对接,并推进全县公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及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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