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县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着力提升人群全覆盖质量水平,深入开展经办管理服务方式改革创新,大力推动网上经办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力促经办管理便民服务由“不出村”向“不出户”转变,积极打造“一次不用跑”的服务模式,努力实现“政策更加惠民,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科学,经办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便捷,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主要目标任务:2019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52000人,参保缴费率、代扣代缴率均达到100%,待遇享受率保持100%,切实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全县最低缴费标准达到400元以上,全面提高35岁以下人群参保率、1000元以上档次缴费率,实现“缴费人群全覆盖、代扣代缴全覆盖、缴费水平大提升”的工作目标;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实现先保后征,特定人群社会保障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精准扶贫、五保、低保、残疾人等保障制度政策紧密衔接,全力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新发展、达到新高度、再上新台阶。
一、大力提升人群全覆盖质量
1、加强政策宣传,着力提高参保覆盖面。各镇(街)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充分运用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对广大城乡居民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保缴费,做到参保缴费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2、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参保缴费工作质量。各镇(街)要围绕提高参保率、续费率和人均缴费标准,广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进万家”活动,深入宣传政策新规定、新优惠,宣传新举措、新服务,确保政策入户率、知晓率均达到100%。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通过组装宣传车、刷写宣传标语、办宣传板报、开展文艺演出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营造浓厚的养老保险工作氛围。运用典型引导、算账对比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政策宣传,真正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讲清、实惠讲明、道理讲懂,宣传“早缴多得、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自愿参保缴费、长期连续缴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3、抓好重点人群参保,确保社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积极落实社保扶贫政策,重点针对精准扶贫户、低保、五保、残疾人等参保缴费的薄弱环节,将社保扶贫任务落实分解到各镇(街)、村党政组织、各级扶贫干部和社保工作人员,因户因人制定工作措施,逐户逐人动员参保缴费。提前做好系统标注,积极主动申报社保扶贫缴费补贴,确保社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开发研制社保扶贫综合管理系统,安装到各镇(街),内网运行,数据实时对接,确保社保扶贫工作按时完成。
二、深入推进经办管理服务改革
1、健全完善经办管理服务“五个不出村”工作。对村级公共服务站“五有”开展达标评比活动,对经办银行设立的便民服务点中业务量偏低的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网络资源优势,协调经办银行更新移动POS机,做到便民服务点覆盖率、运行率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各经办银行要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点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活动,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五个不出村”的质量和水平。
2、积极推进缴费方式改革。县管理中心和各镇(街)要配合税务机关,全面应用系统代扣和手机App直缴方式完成保费代扣代缴,彻底杜绝手工收费。要通过印制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张贴标语、举办业务培训会、政策宣讲会、参保缴费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新的缴费方式。健全完善保费代扣代缴工作流程,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标准,全面推进养老保险保费代扣代缴工作,确保持卡缴费率、代扣代缴率均达到100%。
3、全面应用信息化年检方式。各镇要严格按照《月审年检试行办法》,认真做好2019年待遇人员信息化生存认证工作。全面推行手机App人脸识别年检新手段,运用信息化成果开展年检工作,提高年检工作科学性、准确性和便捷性。要大力开展人性化服务,着力解决因病在家、行动不便和长期在外人员的资格认证问题。
三、切实加强基金管理
1、认真落实预算资金。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预算并及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出口补),确保财政补贴足额到位率达到100%;年度财政缴费补贴资金(进口补)在7月底前预拨到位。
2、及时做好基金转存。及时制定基金转存方案,提请县财政按规定办理转存。年内实现转存率98%以上,且两年期以上存款(含两年)不低于90%。严禁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政府应承担的基础养老金。
3、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金按月发放的长效机制,全面应用三网连接技术,做好养老金系统发放工作。做好养老金发放用款申报拨付工作,确保当月养老金在25日前足额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银行账户。
四、重视稽核与内控工作
1、建立日常稽核制度。县管理中心要确定稽核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稽核人员,健全完善日常稽核制度,严格按照稽核内控办法对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待遇审核、资格认证、养老金发放、关系转移、基金管理等工作进行日常性稽核。
2、建立重点稽核制度。建立重点稽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经办业务和财务行为,努力提升经办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要注重年检效果,整合各种资源,开展信息化年检方式改革,认真扎实搞好待遇人员年检,建立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举报制度,做好生存状况抽查,严防冒领、重领、错领养老金问题发生。二是认真核查参保人数、缴费金额及缴费补贴是否真实且符合政策规定。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13〕120号)规定,对基金的归集、存储等环节进行专门稽核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3、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相关经办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长效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各项业务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的内控制度,定期检查基金运行状况,提示风险控制,做好基金监管和稽核工作。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工作,督促镇(街)、村(社区)经办人员,严格履行经办程序。
五、积极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1、努力加快创建步伐。各镇(街)、村(社区)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以村级公共服务站“五有”、金融服务网点“两率一度”、经办管理服务“五个不出村”、“一次不用跑”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员配备,开展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实现村公共服务站“五有”率达到100%;村金融服务网点“两率一度”达标;参保费、续费率、人均缴费标准等人群全覆盖质量指标明显提升,年内全部达到示范镇、村(社区)创建目标。对示范镇、村(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动态管理,已达标命名的镇、(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水平,实行分级创建、跟踪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动态管理,对符合标准要求的镇(街)推荐接受市级命名表彰。
2、加快镇村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县管理中心要按照《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对镇(街)、村(社区)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力度,抓好业务档案规范化整理工作,不断提升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县管理中心要组织各镇(街)、村(社区)开展档案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配齐硬件,完善软件,为真正实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奠定基础。
六、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步伐
1、全面推广应用网上经办平台。加大网上经办平台推广应用力度,突出参保缴费和人脸识别年检功能,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推广,确保各级经办人员和城乡居民下载安装宝鸡市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熟悉基本功能、熟练操作使用。
2、提升村组经办人员服务水平。村组建立党员干部、广大群众参与的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交流,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带动更多的群众使用手机App办理业务
3、加强社保卡的推广应用。对持卡人员,组织经办银行开展上门激活,使用社保卡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对无卡人员,督促参保人员到县中心办理社保卡。
4、简化工作流程。全力以赴开展社保领域群众办事堵点疏解工作,按照人社部、省市人社局文件精神,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环节进行梳理,取消不必要的证明,简化资料手续,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宜。
七、重视特定人群社会保障工作
1、抓好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严格执行《眉县被征地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眉政发〔2010〕27号)和《眉县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办法(试行)》(眉政发〔2012〕11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县管理中心要严格审核《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方案》,督促用地单位按规定标准足额缴纳“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要按照市上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及时兑现落实“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足额记入个人账户,到位一批、兑现一批。要及时协调做好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落实。
2、认真落实特定人群养老保险政策。认真做好《关于我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51号)及相关补充通知的贯彻落实,严格把握政策,及时落实待遇;开发研制特定人群待遇申报系统,做好工龄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做好陕人社发〔2011〕178号文件涉及人员工龄补贴发放工作;认真做好“八大员”等人群工龄补贴代发工作。
八、大力提升经办能力
1、加强管理经办力量。各镇(街)、村(社区)要按规定配齐工作人员,镇(街)社保所要有1名正式干部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少要安排1名社保协管员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各村(社区)要有1名干部主抓此项工作,安排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劳动保障助理员,切实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2、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各镇(街)、村(社区)要依托已建成的社保工作平台,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要按工作人员数量配齐电脑、打印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联通互联网,确保满足工作需要。
3、抓好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各级经办机构都要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对本级工作人员实行周例会制度,对下一级机构经办人员实行月例会制度,切实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县管理中心要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对全县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网上经办服务明星”评选及经办业务知识技能达标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提高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
4、加强工作宣传报道。坚持宣传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组织动员各级经办人员积极向中、省、市主流媒体和业务报刊杂志投稿,总结推广各镇(街)、村(社区)的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展示模范人物的良好形象,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者的社会影响。
九、加强组织领导
1、思想上高度重视。今年是我县全面推广“一次不用跑“服务模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各级经办机构要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时,大力宣传推广“新宝鸡模式”,全面运用信息化成果经办业务,大力开展便民服务,让群众办事“足不出户”,实现“一次不用跑”。各镇(街)、村(社区)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社保所长、社保协管员和各村(社区)劳动保障助理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精心完善工作方案,强化落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纪律上严格要求。各级经办机构要狠抓经办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严格按照人社部《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3、考核上注重实绩。县上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县对各镇(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各镇(街)也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对村(社区)的重点考核内容,细化分解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形成比拼争先的竞争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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