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健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县委专职副书记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召 集 人:县政府办分管主任 民政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教体局、卫计局、审计局、扶贫办、总工会、残联、妇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
三、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相关事宜。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重大问题需要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责任单位报县委、县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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