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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安居 惠泽民生

编辑: 眉县民政局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14 21:39
眉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西部,总面积863平方公里, 32万人。近年来,眉县面临的灾害主要是暴雨、风雹、干旱、火灾等以气候环境为主的自然灾害,加之每年9月份的秋淋灾害导致一些农村土坯房成为危房。眉县计划用4年时间(2012年1月—2015年12月),在全县8个镇123个行政村,积极开展以“四告别、四搬迁”( 四告别即告别危漏土坯房、单家独居户、茅草房、土窑洞;四搬迁即搬迁到交通便利的村庄、集镇或乡镇保障性住房小区、社会养老中心),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安居”惠民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居住和生存发展问题,让困难群众更加充分地沐浴到党和政府的阳光,着力打造“共建共享、阳光普照”的和谐发展新格局,三年多来,眉县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做法。


顶层设计、部门联动。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为成员的“阳光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全面负责“阳光安居”惠民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县财政、住建、民政、扶贫等部门积极整合相关资金,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交通、水利、林业、卫生、环保、电力、电信等部门确保集中搬迁点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绿化建设、医疗设施、节能环保、电力及通讯设施的畅通;县国土局做好地质灾害点治理和搬迁后复垦工作;县农业局做好沼气和节能灶、太阳能配套推广工作;县审计局、监察局加强对搬迁、改造、重建款物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立足县情、分类救助。对农村无经济能力的受灾特困建房户,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预算,统一建设,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为80平方米。对痴、傻、呆、残无自建能力的由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并委托所在村村委会负责抓好实施。新建房必须按照国家7度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屋面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设置底圈梁和四角构造柱,墙体砌筑应采用水泥、白灰混合砂浆。由县民政局牵头,整合民政、住建、扶贫、财政等部门资金,对特困建房户实行建房资金捆绑使用,每户资助7.3万元。其中,县民政局灾后重建每户补助2万元,县住建局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2万元,县扶贫办“三无户” 建房每户补助1万元,县残联对残疾人危房改造每户补助0.5万元,县财政局每户补助2.6万元,让受灾特困群众不用掏一分钱就可住进安全舒适的新房。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符合秋淋灾后重建政策的建房户,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每户予以2万元的补助。在灾后重建工作中,首先对无庄基地的受灾群众,及时联系国土部门审批、规划宅基地。其次,对联系不到建筑工程队的困难户,及时协调工程队,并积极帮助协调资金、建筑材料等帮助建房。三年来,全县共实施灾后重建1714户,发放建房补助资金4433万元。


未雨绸缪、改造危房。2011年,眉县农村居住危房的困难群众达7890户。县上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建筑面积原则上户均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含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建房户予以政策补助。三年来,全县实施危房改造3059户,发放建房补助资金3322万元。


移民搬迁、打造亮点。对行政村搬迁“三无户”任务较多的实行社区集中安置。2011年以来,在4个镇5个行政村建立5个集中搬迁点243户,发放资金486万元,为每户无偿配备一台太阳能淋浴器、建设一个沼气池。对农村零散居住的“三无户”,实行扶贫、民政、住建、残联资金整合补助。三年来, 188户“三无户”喜迁新居,发放资金1372.4万元。


严格把关、规范程序。为确保“阳光安居”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眉县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张榜公布、县镇审核”的程序,对建房户进行逐村、组、户的审核,保证确定的每一户都符合条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认真建立完善建房审批手续和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有案可查。


三年来,眉县“阳光安居”惠民工程根据“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节约资源、集中建设,公平公正、阳光透明,整合资金、多方共建,分步实施、先急后缓”的原则,共为农村困难群众建房4915户。其中,灾后重建1714户(含无力建房户188户),危房改造3059户,“三无户”142户。建立集中搬迁点5个共243户,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在多次走访座谈、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及网上评议”活动中,满意率均达100%。广大人民群众认为:这是眉县最为直观最为实在的惠民政策,也直接提高了农村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阳光安居”的几点启示


一、“阳光安居”分类救助,分步实施,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群众满意。


二、“阳光安居”能从根本上改变特困家庭生存环境,房屋结构合理,造型简洁大方,通过镇、村帮建,加快了困难户建房速度,使智障残疾、特困家庭早日住上新房,实现城乡一体,彻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和发展问题。


三、“阳光安居”加强了部门间的协作,整合了多方资源,用足用活了政策。通过阳光安居,打破了部门之间的界限,统筹使用了相关资源,较好地发挥了资源聚集效应,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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