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养老信息

眉县2023年8月孤儿基本生活费及孤儿监护人劳务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和1-7月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提标补发情况公示

来源: 眉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22 17:37


为妥善安排我县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孤儿健康成长,根据宝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民发〔2022〕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1〕29号)和《关于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宝民发〔2023〕116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即日起对眉县2023年8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监护人劳务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及1-7月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提标补发情况相关信息予以公告,请群众监督。

眉县民政局监督电话:0917-5553661


附件:1.2023年8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xls

          2.2023年8月份孤儿生活费及监护人劳务补贴.xls

          3.2023年提标补发1-7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花名单.xls

          4.2023年提标补发1-7月孤儿基本生活费花名单.xls


眉县民政局

2023年8月22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