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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来源: 眉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4:54

一、时间、地点:

7月20日- 9月15日(正常工作日);眉县文体中心篮球场北侧(体育场西看台125室)。

二、贷款政策

1.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均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贷金额及贷款用途: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3.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本息偿还: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五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五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三、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完成预申请的首次借款学生以及续贷学生应在“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线申请,填写申请资料,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注: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首次借款学生请先联系县资助中心进行预申请。

2.现场确认: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续贷未变更共同借款人学生可通过网上远程办理。

3. 签订合同:贷款资料经审查通过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妥善保管。

4. 学校报到:到高校报到后,请将《受理证明》上联交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老师,请高校经办老师及时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5. 发放与支付:首次贷款学生通过注册登录交通银行APP进行贷款发放与支付,2022年以前贷款学生仍通过学生 “支付宝账户” 进行贷款发放与支付。国开行省分行审批贷款后,贷款资金按照学生回执录入金额划到高校,资金如有剩余,将留存在学生助学贷款指定账户中,学生绑定本人实名制I类银行卡,将贷款金额剩余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

四、申请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1. 首贷学生(大学新生)

(1)贷款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高校录取通知书;(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在县资助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打印);(5)高校在校生还需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证原件(签注页需按学期盖章注册)、近一个月“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三选一即可。

注:首贷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现场办理

2. 续贷学生(可选择现场和远程办理)

现场办理:(1)贷款学生身份证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2)在县资助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打印);(4)高校在校生还需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证原件(签注页需按学期盖章注册)、近一个月“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三选一即可。

远程办理: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者学生在线系统,选择网上办理,减少来回奔波,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注:1.共同借款人无变化: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现场即可办理或学生通过网上远程办理。

    2.学生更换共同借款人: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同时到场办理。

咨询电话:0917-5548861


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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