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宝鸡市卫计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和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眉重污染天气办函〔2019〕7号),2月11日12时起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升级至橙色,15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涉及我县,预计15日午后空气质量将改善至良到轻度污染。请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眉县卫计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眉卫计发〔2019〕36号)要求,立即启动橙色预警及Ⅱ级应急响应,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医疗救治
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加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为全县重污染天气定点收治医院,并于每天下午3:00前将本单位收治情况报局医政股。各镇卫生院、首善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门诊咨询诊疗医院。
二、开展健康防护宣传
采取电视、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宣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时,应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三、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做好严重污染天气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加强严重污染天气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迅速进行调查、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县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应急响应和开展医疗救治等工作情况进行卫生监督。
五、及时应急响应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密切关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通知,根据预警通知及时启动、调整与终止本单位相应应急响应机制,按照《眉县卫计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期评估工作。
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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