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卫生医疗

眉县卫生健康局转发《宝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止因疫返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眉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5:02

26号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止因疫返贫工作的通知(1).pdf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