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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新增符合新农保加工龄补贴发放条件卫生人员的公示

编辑: 眉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 眉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11-23 08:57


根据《关于转发省级三部门调整我省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工龄补助标准暨做好2023年度新增人员市级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调查核实,我县杨录翠等共19人符合2023年新增符合新农保加工龄补贴发放条件,人员工龄共计467年,工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8.34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0917-554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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