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宝鸡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表扬“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知》(宝司办发【2024】86号)眉县营头镇万霞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眉县横渠镇豆家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选为全市“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眉县横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杨陆军调解工作室、眉县汤峪镇楼观塬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老段调解工作室被评选为全市“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室,并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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