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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的通告

来源:眉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9-17 17:53

为切实做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工作,持续提升优待对象的尊崇感、获得感,根据《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和宝鸡市《关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通告》,结合我县实际,现就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优待对象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统称“优待证”)的人员。

二、优待内容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免费乘坐眉县宝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眉县顺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属县内公交线路(定制公交、网约公交、县际公交等个性化公交以及旅游线路等除外)。

目前免费乘坐线路共有13条(分别为101、103、201、202、203、204、205、206、207、301、303、305、306路)。

免费乘坐公交线路如后期发生变化的,由眉县宝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眉县顺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出意见,经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后,自行发布通告。

三、实施时间

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四、注意事项

1.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借用他人优待证乘车的,司乘人员有权登记相关信息并拒绝其免费乘车。

2.优待对象应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文明、有序并主动刷优待证乘车,自觉接受司乘、稽查人员等查验。

3.冒用、盗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乘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眉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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