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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1〕第41号

来源:眉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2-09 16:23

宝鸡市东宝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建设的金晟·御景苑1#楼已通过竣工验收,现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根据《宝鸡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宝政发〔2017〕2号)文件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1月9日。

请广大劳动者对该工程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如对工资支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如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投诉的,将按规定办理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工程名称

金晟·御景苑1#楼

建设单位

宝鸡市东宝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施工单位

宝鸡市高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眉县太白路中段

开工日期

2019.11.15

竣工日期

2021.10.27

竣工验收日期

2021.10.27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917-5543513

地址:眉县市民中心三楼


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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