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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公告

来源: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5 17:24

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防范房地产开发建设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宝鸡市房屋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眉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单

经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宝鸡银保监分局通过公开招标,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以下商业银行为眉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资格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4.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5.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资金监管资格银行承担商品房预售项目监管业务的,在眉县均设有营业机构,依据《实施办法》按照《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与项目监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重点监管资金工程单价

参照《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示的2021年上半年西安市高层住宅单方工程造价(2755元/平方米)及《宝鸡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市区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综合成本价格的通知》(宝市旧改组发〔2021〕1号)综合测算,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工程建设成本单价设定为2589元/平方米。全装修住宅项目住宅装修造价单价设定为1200元/平方米。眉县范围内以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工程建设成本单价为准。

三、眉县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资金监管系数

眉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数设定如下:

1.多层建筑(6层及以下)监管系数为1.1;

2.高层建筑(6层以上)监管系数为1.2。

同一监管项目中同时存在多层、高层建筑的,监管项目监管系数统一按高层设定。

依据《宝鸡市企业信用积分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时,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开发企业监管资金系数下调0.1;企业信用等级为AA级的开发企业给予监管系数下调0.05,信用等级为C级的开发企业监管系数上调0.1。

四、眉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

由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承担眉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日常工作,依据《宝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日常监测、项目工程进度核验备案、监管资金使用审核等职责。

业务联系电话:0917-554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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