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在原有厂区内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后的项目占地面积不变,建筑密度变更为68.6%,容积率1.35,绿地率21%。现将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建议。公示期内,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公 示 期:2022年7月3日至2022年7月13日止
办公地点:眉县金渠镇大桥口东部国际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0917-5720066
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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