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2022年第29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新增高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1个,具体为:
一、高风险区(1个)
眉县金渠镇经开区保障房一号楼2单元
二、中风险区(1个)
眉县金渠镇经开区保障房一号楼(除2单元)
眉县除前期已公布及上述高、中风险区外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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