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2022年第33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5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6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为: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5个)
1.眉县常兴镇连霍高速眉县服务区
2.眉县首善街办金桂苑小区3号楼
3.眉县首善街办凤泉路十字老位子砂锅串串
4.眉县金渠镇大桥口武汉小珍珠包子店
5.眉县常兴镇亚亚米皮店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6个)
1.眉县首善街办金桂苑小区(除3号楼)
2.眉县首善街办老实人超市
3.眉县首善街办二道巷宇兴超市
4.眉县常兴镇市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西宝中队
5.眉县金渠镇经开区东部大厦
6.眉县首善街办滨河学府10号楼
眉县除高、中风险区外为低风险区。
请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风险区调整后有关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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